新书推荐:《意思表示瑕疵婚姻的法律效力研究》
近日,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推出张融博士的新作《意思表示瑕疵婚姻的法律效力研究》。该书通过对国内外意思表示瑕疵婚姻的概念界定、相关法律规范及司法实践展开比较研究,结合我国司法实际,从“意思表示瑕疵婚姻的界定”“意思表示瑕疵婚姻法律效力的基础”“意思表示瑕疵婚姻法律效力的判定”“意思表示瑕疵婚姻法律效力的范围”四个维度,系统论证了意思表示瑕疵婚姻的效力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效力认定方案,对解决司法实践中此类婚姻的效力争议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现将序言部分内容摘录如下,供学术界及实务界参考:
结婚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范畴,而民事法律行为中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在结婚行为中亦可能存在。此种因意思表示瑕疵而缔结的婚姻,即构成意思表示瑕疵婚姻。对于该类婚姻的效力认定,学术界尚存显著争议。在《民法典》实施背景下,争议核心聚焦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以下简称《民法典》总则编)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则,能否直接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以下简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结婚行为的效力认定。对此问题的不同回答,将导致意思表示瑕疵婚姻效力认定的差异化结果:若认可其适用性,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未明确规定的意思表示瑕疵婚姻类型,可参照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规则予以认定;若否定其适用性,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未明确规定的意思表示瑕疵婚姻类型,除符合法定无效事由外,均应视为有效婚姻。
学术界的争议本质上围绕婚姻效力体系的封闭性与开放性展开。本书无意解决这一宏观命题,而是尝试跳出婚姻效力体系的框架,从婚姻效力规则的微观层面切入,探讨意思表示瑕疵婚姻的效力认定问题。全书共设五章,包括绪论、意思表示瑕疵婚姻的界定、意思表示瑕疵婚姻法律效力的基础、意思表示瑕疵婚姻法律效力的判定、意思表示瑕疵婚姻法律效力的范围,通过由内及外的逻辑进路,分析意思表示瑕疵婚姻的效力认定机制。
本书并非从解释论角度研究现有意思表示瑕疵婚姻效力规则的适用方案,而是更多基于立法论视角,剖析制度背后的法理基础,提出意思表示瑕疵婚姻效力规则的完善建议,为《民法典》未来的修订提供方案参考。同时,书中对制度原理的分析及据此提出的效力判定方案,亦可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制定,以及各级人民法院处理特定意思表示瑕疵婚姻效力问题(如虚假结婚的效力判定)提供学理支撑与实践路径。此外,书中梳理的效力判定相关法学理论、域外立法实践及提出的效力判定基本理念,也能为学术界开展身份行为相关研究提供思路借鉴与文献参考。
需要说明的是,本书作为针对身份行为效力规则的专项研究尝试,虽经审慎打磨,但仍难免存在疏漏,恳请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