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不“小视”:在“细微”处锤炼过硬作风
“轻舟已过万重山”,自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十载有余,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然而,作风建设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当前,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正在全党开展,正所谓细微之处见精神,毫末之间定乾坤,那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往往是作风堤坝的“第一道裂缝”,亦是群众感知党风的“第一扇窗口”。唯有将“小事”不“小视”,方能让八项规定精神如春雨润物,深植于日常工作与生活之中。
“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小处易失守,隐患在微时。“针尖大的窟窿能漏过斗大的风”。许多问题的发生,往往源于对“小节”的忽视。“一张纸本可以双面打印却单面浪费”“一个电话能沟通清楚却偏要发文”“几步路能当面协调的事却依赖微信层层转发”“公务用车顺道办点私事还觉得‘无所谓’”……这些看似“无伤大雅”的行为,实则是纪律松弛的开端,是特权思想的苗头。历史经验反复证明,“堤溃蚁穴,气泄针芒”。对“小事小节”的麻痹大意,如同温水煮蛙,极易在不知不觉中侵蚀原则底线。党员干部必须常怀敬畏之心,做到“慎独、慎微、慎初”,坚决防止在推杯换盏中放松警惕、在小恩小惠面前丢掉原则,在轻歌曼舞之中丧失斗志。要时刻以八项规定精神这面镜子,审视自己的一言一行,谨防“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一枝一叶总关情”——小事连民心,小节显担当。群众评判干部作风,往往始于身边“小事”。一张超标准报销的餐费发票、一份可发可不发的“红头文件”、一次可开可不开的“务虚会”、一盒包装过度的土特产……这些“小事”日积月累,便成为群众心中丈量干部作风的标尺。对“小事”的漫不经心,久而久之就会模糊界限、放松要求,最终可能滑向违规违纪的深渊。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见真情。党员干部要时刻把群众的“柴米油盐”放在心头,俯下身去倾听“家长里短”,弯下腰来解决“急难愁盼”,把服务群众的桩桩“小事”办实办好,才能托起千家万户的“大幸福”。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抓实小切口,推动大转变。让重视“小事”、抓好“小事”成为行动自觉,须将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这要求我们时刻以纪律规矩为镜鉴,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把“小事”抓具体、抓深入:调研时轻车简从,真正沉到一线“自带水杯”;办文办会力戒繁文缛节,把精力从“包装”转移到“实效”上;公务接待严守标准,让清廉节俭成为习惯。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将纪律规矩内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让“按规矩办”成为肌肉记忆,以自身涓滴之力汇入作风建设的浩荡江河。
“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作风无小事,贵在恒久功。作风建设绝非一日之功,也非一人之力可成。广大党员干部唯有秉持“日日行,不怕千万里;常常做,不怕千万事”的恒心韧劲,在“小事”上较真,在“小节”中守正,方能让八项规定精神的清泉持续滋养心田,让党的肌体在细微之处焕发出更强大的生命力。(文/江西省吉安县 曾敏 刘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