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意识形态工作整狭隘了
中国网(通讯员 陈小丽)近段时间,经常听到某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组的一些奇葩要求,比如开会研究部署某项意识形态工作,会议记录上必须注明“意识形态”几字,否则就不算研究了该项工作。
那么,意识形态是什么?
百度百科定义:意识形态是指一种观念的集合。也可以理解为对事物的理解、认知,它是一种对事物的感观思想,它是观念、观点、概念、思想、价值观等要素的总和。
定义有了,但是让人仍然觉得很抽象,大部分人仍然一脸茫然:它到底是什么呢?
简单言之,意识形态就是一种思想体系,是思想上层建筑。每个国家、每个时代都会建立一个为国家服务的思想体系。就现阶段而言,我们的思想体系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级党委和政府均以此为指导,贯彻落实相关工作。
这个意识形态不是单薄的、独立的,它是一个体系,与各个方面都有丝丝缕缕的关联。它是一种思想,看上去很单一,却又是发散性的,面很广,也很复杂。比如,爱国主义,不仅仅体现在爱国家,还体现在爱家庭、爱社会、爱人民、爱自然等等方面。它看上去飘渺,但又可以具象。仍然以爱国主义作比。爱国主义不是仅存于头脑中的文字,更不是一个口头上的叫嚷,而是体现在一个个实际中。只要是基于助力国家发展之上的添砖加瓦的行为,都算。上战场抗敌,是爱国;敬业爱岗,是爱国;用文字、镜头、歌舞等各种形式讴歌世间美好,是爱国;完善国家法制,制定规章制度,遵守公序良德,诸如此类,都是爱国。
若要再具体化,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涵盖了国家、社会、个人行为层面的基本内容,也是我们这个时代需要打造的思想体系。
我们每一个人认认真真地对待工作,落实任务,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新思维,攻破工作中一个个难题,都是意识形态的体现。比如我们研究部署惠民政策如何结合本地实际才能达到为民最大化,研究部署政务服务工作如何能够更便捷高效,研究部署普惠金融工作如何取得新突破,这些何尝不是落实意识形态的举措?
意识形态工作,没有框架,没有套路,只有实质。只要工作落实是正向的,行为是正能量的,就都是正确意识形态的体现。
而在现实工作中,很多人把意识形态归整狭隘了。把意识形态工作强逼到一条狭小的巷子里,并且在这条小巷里冠以意识形态“门牌”,仿佛只有这样才算验明正身,才算是正统。认知的狭隘,导致在工作中,一边高举反对形式主义的牌子,一边主动掉入机械主义和形式主义做派的坑中而不知。
同时,意识形态就像纪律一样,需要时常念叨,不时提醒,偶尔念一念“紧箍咒”。待到全社会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无时不有,那便是实现了意识形态的最终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