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县坚持“四改”全力推进巡察整改流程指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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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西县坚持“四改”全力推进巡察整改流程指引工作

2024-12-28 10:21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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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西县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将整改工作贯穿巡察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强化巡察整改工作流程指引”工作要求,积极探索未巡先改、边巡边改、反馈整改、督导整改的全链条闭环管理,确保推动发现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一、巡前准备自查改

巡察前,县委巡察办针对上一轮巡察发生频率较高和易发领域的共性问题进行分门别类梳理,下发巡察建议函,积极引导各级党组织自觉对照巡察发现的常见易发共性问题,切实把自身职责摆进去,着力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动提前开展未巡先查、未巡先改工作;同时进一步提醒第一责任人积极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主动认领共性问题、查找个性问题,一并纳入“未巡先改”范围,有利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治病”于未然。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针对农村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党组织议事决策不规范、‘三会一课’走过场、党组织建设软弱涣散共下发巡察建议函18份,相关领域问题得到极大改善。

二、巡中联动全面改

出台《关于规范县委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工作的意见》,巡察期间对于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普遍性、突出性以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应该未改等群众反应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及时解决的突出问题下发移交表,及时督促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边巡边改。对于超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自身整改能力范围,需要其他县直部门配合的重大立行立改问题,由巡察办配合巡察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报经县委批准后,推动相关相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同步联动整改。对巡察发现的复杂问题线索邀请县纪委监委相关室部提前介入,把关定性,按照立案标准进行集体研判,对问题线索定性是否准确、支撑材料是否充分开展点对点、人对人的会商分析,现场逐一“把脉开方”;对于发现“一把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报批后提前进行移交,优先进行查处。通过边巡边移边改,不断传导整改责任压力、释放巡察震慑力,提升巡察质效。

三、巡后反馈系统改

巡察组参加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意见反馈会议,原汁原味通报发现的突出问题,下发巡察反馈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推动巡察发现问题“靶向整改”;分管或联系被巡察单位相关县领导分别就巡察整改工作作出批示,出席巡察反馈会议,传达县委整改意见、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和标准,传导监督压力;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派员参加反馈会议,对巡察整改任务做到心中有数,达到面对面传导压力的效果;巡察办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培训会议,下发《中共迁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县委巡察整改相关工作的通知》,提醒被巡察党组织按照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召开民主生活会、严格整改材料送审、严格整改情况公开,推动整改工作有序进行。

四、整改期间督导改

迁西县始终把强化监督作为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和整改任务清零的有力保障,让监督纪律“带电”。县委统筹监督。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列入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体系,作为拔任用重要参考;定期听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和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以及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汇报,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县级领导干部灵活监督,通过听取分管或联系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汇报或实地踏查等方式,时时掌握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联动监督。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制度的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积极派员参加被巡察单位专题整改民主生活会,制定整改日常监督办法、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联合下发《巡察整改方案联合会审工作规程(试行)》,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三方会审机制,强化对整改方案的监督,把好整改“第一关”;制定《巡察整改质量评估办法(试行)》,初步建立了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三方综合评估巡察整改质量机制,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有效防止了纸面整改、文字整改、虚假整改情况的发生。十四届县委已经开展了五轮巡察,其中前四轮集中整改期已经结束,巡察发现问题325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责任编辑: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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